江西首信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奉新縣干墾場農村人居環境改造項目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單位:
綜合各投標單位提出的關于奉新縣干墾場農村人居環境改造項目疑問,澄清如下:
1、本項目要約價為:4391066.69元,以工程量清單要約價為準;
2、建設工程投標人不參與串通投標承諾書格式自擬。
格式僅供參考:
建設工程投標人不參與串通投標承諾書
投標人:
本人作為經授權的投標單位代表,清楚知曉我單位本項目投標活動,對以下事項作出承諾:
一、我單位和我本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依規參與本項目競標。
二、我單位和我本人在本項目中依法依規參與招標投標活動,未參與串通投標。
三、我單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四)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五)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高方便;(六)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四、我單位和我個人清楚并知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二)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三)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五)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五、我單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六、我單位和我個人清楚并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的規定。
七、我單位如被查實在本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本人自愿承擔直接責任人員法律責任,接受相應刑事、紀律和行政處罰以及失信懲戒。
投標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投標單位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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